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
工產業[2010] 第89號
根據有關規定,現將許可的汽車、摩托車、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(第208批)予以公布。
附件: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(第208批)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
附件: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
(第208批)
第一部分 參數變更
一、汽車生產企業(略)
二、摩托車生產企業
三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生產企業(略)
第二部分 參數擴展
一、汽車生產企業(略)
二、摩托車生產企業
三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生產企業(略)
第三部分 參數勘誤
一、摩托車生產企業
二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貨車生產企業(略)
第四部分 撤銷產品
根據《公告》管理的有關規定,撤銷下列產品,自2010年3月31日起,不得生產、銷售。
江鈴汽車集團公司(《目錄》序號:61)
JX1040載貨汽車
JX1040載貨汽車底盤
JX1041載貨汽車
JX1041載貨汽車底盤
JX1042載貨汽車
JX1042載貨汽車底盤
說明:除特殊說明外,已核準更改產品技術參數、注冊商標、企業名稱、注冊及生產地址的企業,允許其所生產的相應產品在核準更改后6個月內按照原《公告》內技術參數生產、銷售。